中院举办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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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 ||
5月18日至21日,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山东法官学院开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勇同志主持了开班仪式。山东法官学院委派教务处学员科长李涛同志担任培训班班主任。两级法院分管民事审判院领导,立案庭、民庭、刑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等相关部门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最高法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肖峰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省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永起以《侵权赔偿案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省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徐清霜以《裁判文书说理问题》、济南中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明华以《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铁路中院民庭助理审判员宋阿波以《破产程序的梳理与理解》为题向培训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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