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书),并陈述您相应的事实及理由。
如果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条提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