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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篇(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案例一: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腊口法庭

  一体建设双向互动三点支撑打造新时代山区法庭

  案例点评:腊口法庭以打造“新时代山区人民法庭”为导向,推动镇矛调中心整体入驻法庭,打造“一站式”解纷闭环;建立家事纠纷人民观调团机制,开拓民意参审助审新路径;聚焦“普法宣传、风险防治、典型案例”三点支撑,延伸司法服务辐射半径,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

  腊口法庭地处浙西南山区,辖区“九山半水半分田”。近年来,腊口法庭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一体双向三支撑”基层治理模式,着力打造“新时代山区人民法庭”。近三年,诉前纠纷化解率上升50.9%,收案下降35.2%,服判息诉率达98.6%,无讼村比例31.3%。家事审判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一、聚焦一体建设,打造“一站式”解纷深化综治体系

  推进党委综合治理平台与人民法庭在物理场景、解纷模式和调解队伍上一体建设、深度融合。一是打造“一站式”解纷新阵地。争取党委支持,统一谋划布局,推动镇矛调中心整体入驻腊口法庭,设立综合受理台,邀请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入驻窗口,发挥集聚效应,提升解纷本领。二是探索“一站式”解纷新模式。持续深化“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纠纷由“综合受理台”登记后,分流至调解员先行调解或由调解员联系法官开展联合调解。调解未成的案件,即时流转至诉讼程序,提升诉非衔接效率。建立执行团队驻庭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通过构建“一窗口受理、一条龙调处、一揽子解决、一体化执行”解纷闭环,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93.36%。三是汇聚“一站式”解纷新力量。邀请老姜工作室等6个品牌进驻法庭,推动多支乡镇法治队伍在法庭工作平台实现人才集聚,对调解力量实行统一管理、调配。在乡镇探索本土调解模式,由乡贤、基层干部参与化解本村纠纷,以乡情推进矛盾化解,以宗亲促进纠纷平息。

  二、聚焦双向互动,探索“观调式”机制引领多元共治

  以家事纠纷精细化治理为支点,建立人民观调团机制,强化法庭与群众双向互动,撬动乡村整体多元共治大格局。一是深挖本土元素,构建工作机制。2015年,腊口法庭在家事案件中率先运用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通过“群众点单+依法指定”形式,邀请5名乡镇干部、特邀调解员作为民意型代表和2名妇联干部作为专家型代表组成人民观察调解团,促进调解效果最大化。二是汇聚多方民意,助力实质化解。针对家事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对抗激烈的情况,法庭采取一案一选模式,组织双方当事人选取观调团成员全程参与庭审旁听和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工作的权威性。调解不成的,对争议焦点当庭投票,并将观调员的意见作为裁判参考要素,提升司法判决的接受度。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家事纠纷213件,服判息诉率100%。三是强化调解指导,提升队伍能级。建立“1+1+N”调解指导机制,即一名法官、一名执行员,指导多个观调员。先后组织实战观摩23次、业务培训27场、座谈会8场,加大观调力量培养力度。人民观调团机制实施以来,已有2000余人次的群众参与调处,成功培育一批新时代乡村“法治带头人”,其中1人荣获省级优秀调解员。

  三、聚焦三点支撑,延伸“服务型”职能赋能乡村治理

  用好“普法宣传、风险防治、典型案例”,三点支撑赋能乡村治理。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在辖区5个乡镇矛调中心、26个行政村实现“共享法庭”全覆盖,充分延伸数字法治服务半径。依托“共享法庭”组织观看庭审直播、开办法律诊所、开展普法宣传,助力8份乡规民约法治化升级,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8个,助力祯埠镇实现信访积案首次清零。二是打造风险防治平台。依托“共享法庭”数字化集成功能,与腊口镇党委、各村支部共建社会风险防治平台,推动“一镇村一法官”常态对接机制落实落细,已通过“共享法庭”对辖区内的群体性事件、涉村委会突发事件等风险预警40余次。三年来,每季度召开“法庭论坛”,发布法庭季报,动态分析乡镇涉诉案件数量、类型案件趋势,助力党委政府重点预防、高效化解。三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建立案例“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评选”工作机制,每月选取亮点案件,每季度由法庭组织辖区乡镇和宣传部门共同评选,已发布典型案例选编10期。6个案例在《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栏目播出,通过“羊在乡村小路吃草中毒死亡村委会侵权案”,推动村委会形成村规民约,社会反响较好。

  案例二: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金湖法庭

  创新“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推进乡村治理有力有效

  案例点评:金湖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一呼即应、一背就走”的“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把法庭背到景区、林区、库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坚持服务下沉,促进诉源治理,为实现共建共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泰宁县是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金湖法庭坐落于美丽的泰宁大金湖畔。2019年以来,金湖法庭在福建省首创推行“背包法庭”工作模式,主动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司法服务,诉源治理成效显著,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度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5.5%,被誉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称之为“有特色、接地气,是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20226月,金湖法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坚持强基导向,优化精准服务

  一是打造一个团队。围绕泰宁县生态旅游发展大局,整合金湖法庭、生态审判庭、旅游法庭的审判力量,组建“员额法官+书记员+N”的“背包法庭”新型审判团队,在金湖法庭管辖案件的基础上,对涉生态环境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推动人民法庭职能与生态旅游司法高度契合,做到“融合创新、共促治理”。二是做到一呼即应。建立“一村一法官”责任片区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编制“背包法庭”司法服务手册,规范“背包法庭”服务标准,实行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做到“群众有所呼,法庭有所应”。三是实现一背就走。针对农村群众打官司交通不便、寻求法律服务费时费力等困难,“背包法庭”采取固定或巡回流动的方式,随时将“一套办公信息化设备、一张便民联系卡、一本宣传折页、一组法治套餐”背到景区、林区、库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做到“简便实用、灵活机动”。

  二、坚持服务下沉,促进诉源减量

  一是巡回审判进站。根据辖区乡(镇)村居、景区、林区、库区的特点,设立背包服务站,开展就地立案、调解、开庭、宣判、接访,并针对当地多发易发、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案发地就地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99次,就地调处纠纷136件。二是多元调解进格。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网格,“背包法庭”与乡镇司法所、旅游公司、大金湖景区协会等部门单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通过线上联合开展“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确认”和“人民调解+诉讼调解”活动,合力化解纠纷195件,司法确认129件,诉前调解生态旅游纠纷33,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1.25%。三是法治宣传进村。“背包法庭”利用圩日、节假日,采取“法治沙龙”居民夜谈会、电影放映“文化下乡”等方式,携带宣传展板和挂图、法治套餐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诉讼案件由2018年度的265件减少至2021年度的166件,同比下降37.36%

  三、坚持共建共治,助力乡村治理

  一是深化庭村共建。“背包法庭”主动融入乡(镇)综治服务中心、村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建工作机制,定期发布矛盾纠纷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协助村两委做好群众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发地设立特邀调解室,邀请“退伍老兵”“退休教师”“现任(离任)村主干”参与案件调解,壮大调解力量,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基层组织自我解纷能力。二是培育文明乡风。运用以案释法、文明劝导、司法建议等方式,“背包法庭”协助乡镇开展牛羊散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垃圾分类等人居、生态旅游环境专项整治,根除旧俗陋习,并先后向刑事被告人发出了护河令、林区司法禁令、失信惩戒令和司法碳购令,引导78个行政村将“环境保护”写入村规民约。三是注重文旅协同。依托“背包法庭”开展文旅融合司法,推行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建立“文遗司法保长制”和“文遗调查官制度”,对辖区内现存295处代表性建筑实行网格化管理,常态化保护,诉前化解涉文化遗产保护纠纷6件,助力乡村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案例三: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创新“四个对接”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汶上县人民法院创新“四个对接”机制,将人民法庭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桥头堡和主阵地,促进县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点面网”成型,“诉调化”深度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汶上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推进人民法庭“四个对接”机制,抓实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举措,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新收案件总量持续下降,服务县域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取得良好成效。

  一、人民法庭“四个对接”,筑起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一是对接基层政法单位。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实现案情信息、处置主体等资源互通共享,通过协作机制及时推送诉前调案件,各司其职,提升纠纷处置效能,筑起快速解纷第一道防线。二是对接乡村基层组织。主动对接参与网格化治理,建立法庭-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以线带面的对接模式,借助“村两委”“五老会”等组织,充分运用村规、家风,帮扶说教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治理“点面网”成型,“诉调化”融合,有效织密了多元解纷前沿防线。三是对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制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法》,确定对接主题,有针对性征询听取代表委员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解案件,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上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身份优势。四是对接基层教育机构。人民法庭法官担任基层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组织学生走进人民法庭,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小手拉大手”从娃娃抓起,让学生沉浸式体验法治教育,深耕法治教育,播种法治信仰,受教育学生近万人次。

  二、人民法庭“四个对接”,接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为党委出台制度提供实践支撑。在人民法庭“四个对接”机制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加强诉调联动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进一步压实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方责任,将“万人成讼率”“无诉村”“无访村”等纳入基层平安建设考核,树立起鲜明的综治考核导向,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合力。二是集中开展“四个对接”宣讲活动。各人民法庭积极向辖区群众宣讲、解读《意见》和“四个对接”机制,2020年以来在汶上县15个乡镇、街道集中宣讲49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和法律书籍3000余本,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观念为群众熟知、接受和支持,有效服务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三是不断壮大“朋友圈”。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街道建立业务双向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县妇联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会13场,1000多人接受培训,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诉前化解案件超过民商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效应。

  三、人民法庭“四个对接”,开出基层社会治理良方

  一是及时发现“病因”。通过“四个对接”,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宣讲、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同类型、潜在性问题,结合司法大数据进行综合梳理研判分析,向驻地党委、政府提出防范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集中分析“病症”。先后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法律职业共同体等座谈会13场,与职能部门联席联审、展开协作、联合分析研判化解办法,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三是精准“治疗”。以司法建议为重要抓手,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0年以来发出司法建议、问题参阅等20余份,涉及“三小”车辆、婚姻家庭、校园欺凌等领域,其中关于加强县域“三小”车辆整治的司法建议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有效提升了基层常见、易发纠纷化解的精准度。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得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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