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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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 ||
案例一: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法庭 打造“红色法庭” 构建“法庭+”基层治理新模式 案例点评: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构建“法庭+”基层治理新模式,激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问题导向、多方参与的非诉解纷机制,有效打通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是“通道转兵”事件的发生地,“通道转兵”揭开了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伟大转折——遵义会议的序幕。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坚持和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法庭+”基层治理模式,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乡村振兴。法庭辖区内诉讼案件连续5年下降,驻地乡镇连续3年获评平安乡镇,为通道法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贡献法庭力量。 一、“法庭+红色”,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红色法庭” 一是创建“引领+服务”模式,用志愿服务擦亮红色底色。建立3个党小组,设立“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与村党支部联动共建,法庭党员、调解员成立“党员先锋队”“五星红”志愿服务队,先后推出“法庭内外”“执行先锋”“劳资绿道”等志愿服务,搭建服务基层治理和侗乡群众的“连心桥”。二是开设“红色驿站”讲堂,让党的理论“声”入人心。打造“红色驿站”讲堂,邀请党校讲师、老红军等经常开展红色文化及党史宣讲,带动干警学好党史必修课。依托“红色驿站”,采取“网络直播”“鼓楼宣讲”“侗语宣讲”的新形式下村镇、进校园,向辖区侗族群众开展政治理论和党史教育,让党史的“绿荫”遍撒侗乡大地,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三是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司法穹顶守护红色资源。探索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设立3个法官联络点,聘请2名专家咨询员,主动将辖区红色文化遗存、侗族文化与自然遗产纳入保护范围,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多次就革命旧址修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诉前化解争议纠纷2件。 二、“法庭+社会”,坚持多方参与与问题导向,打造“前哨法庭” 一是“群众参与+多维保障”,提高矛盾化解效能。坚持依靠群众参与,将全员调解从法院内部向外延伸,从老乡贤、老干部、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中聘请特邀调解员,组成“五老”调解员队伍,建立“特邀调解+调解前置”机制,搭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平台,设置司法确认联络员,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保障。共诉前引导调解77件,成功调解21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20件,确认有效16件。二是“党政引领+防线共建”,提升多元共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坚持人民调解和行政化解先行,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双轨运行模式,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防控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实现了近70%的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化解,辖区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新载体+新办法”,凝聚力量化解纠纷。在辖区20个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站,在2个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巡回法庭”,共接待来访群众15批60余人,网上立案35件,网上开庭9次,网上调解12件,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结合当地红色文化、风土人情,推出“法院+五老”“法院+乡贤”“法院+村干部”“火塘调解法”等调解新模式就地化解纠纷。共调解成功案件34件,为人民群众既解“事结”,更解“心结”。 三、“法庭+民俗”,聚焦辖区产业和民生需求,打造“民生法庭” 一是完善“乡贤”机制。选任20个村落的30多名“乡贤”“寨佬”为民俗纠纷调解联络员,探索解决村民案件调解难、诉讼文书送达难、执行案件找人难的“三难”问题,构建法院与“乡贤”无缝隙对接的多元解决矛盾格局。建立调解档案,采取个案指导与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引入“民间智慧”。巧妙地将“鼓楼”“侗款”“寨佬”等少数民族元素融入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培养熟悉侗语和民俗的“双语法官”,推行“双语法庭”,开展“鼓楼审判”,创建“鼓楼法律讲习所”,成立“侗语普法队”“侗歌宣传队”,用少数民族同胞和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案例二: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案例点评: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构建以“创新+诉源治理”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以“科技+司法便民”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以“法庭+矛调中心”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致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贯彻“办好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司法实践理念,构建起“创新+诉源治理”“科技+司法便民”“法庭+矛调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特别是建立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为核心的“三问”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纠纷矛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取得显著成绩,展现了伟人故里人民法庭的担当和作为。 一、构建“三大体系”,强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之势 一是构建以“科技+司法便民”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建立集立案、送达、速裁、保全、调解、信访维稳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专网线路改造,配备云上法庭系统、数字化法庭,配套远程立案、线上开庭、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功能,实现案件立案审查当天可办、远程可办。科技赋能后,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1.2天。二是构建以“法庭+矛调中心”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联合辖区乡镇司法所、矛调中心主任、村(社区)治调主任及行业协会,积极吸纳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定期召开工作经验分享会,一大批矛盾争议大、当事人对抗激烈的群体纠纷、涉诉信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三是构建以“创新+诉源治理”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指导辖区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无讼乡镇”“无讼社区”创建,推动万人成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评估体系,设立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2021年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97%,调撤率高达74.52%,诉源治理成效显著。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组织实现线上线下对接、分流对接指导,与辖区农商银行实现片区共治。 二、注重“三个结合”,彰法治引领乡风文明之光 一是注重“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依法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屋场建设。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安全”恳谈会,制作“守法诚信贷款”“防范集资诈骗”“利剑护蕾”等专题普法展板在集市场院布展,2021年以来向基层组织、工矿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份。二是注重“阵地普法与上门普法”相结合。开展“以案说法”式巡回法治宣讲,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纠纷,专题设计教案、讲义,制作发放《法治乡村权利保障》宣传册4000余册,开展巡回审判、“屋场夜话”、法治副校长主题讲座等宣传42次。三是注重“日常审判与案例普法”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日常审判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入选2020年最高院发布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权益典型案例一起,入选最高院年度案例一起,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一起。 三、做好“三个强化”,扬法治传承初心使命之声 一是强化红色引领,汇聚治理智慧。深入发掘红色法治基因,继承与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构建“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三步法,打造“调解中心”,汇聚多元力量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温度、有力量。二是强化党建统领,夯实治理根基。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将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学伟人、明党史、守纪律、作表率”等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三是强化自身本领,激发治理潜能。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更新安保设备,保障了诉讼公共场所安全。优化配置,专业赋能,组建2个审判团队。吸引和激励年轻干部扎根法庭,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案例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 解码“枫桥经验”打造“红色法庭” 案例点评:头屯河法庭立足辖区“城乡结合,产业融合”特点,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党建引领,深耕司法本职,延伸服务触角,“三调联动”“三所联动”“法庭驿站”多路并进,培育出人民司法聚民力、暖民心、惠民生的第一阵地。 头屯河法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运用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重要指示精神,从辖区老牌企业“八一钢铁”中挖掘红色元素,从王震将军援疆建疆爱疆精神中汲取力量智慧,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民心为导向,立足辖区“城乡结合,产业融合”特点,探索三调联动、三所联动、一庭多驿站特色路径,将人民法庭打造成聚民力、暖民心、惠民生第一阵地。2022年以来,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0%,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2%,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传承红色基因聚民力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聚焦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与管委会、社区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人民法庭庭长兼任社区大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带动辖区1400余名党员、志愿者参与“大党委”法治平台网格服务,开展组织生活会12次、专题党课25次、读书班32次、“党旗映天山”主题活动70余次,解决民生难题30余件,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激活基层治理源动力。在“大党委”核心构架下,发挥网格管理优势,积极动员辖区10个党支部和3个物业管委会的楼栋长、联户长、网格长、综治干部和人民法庭干警等五层保障力量及400余人群防群治力量下沉网格,入户宣法3000余次、升国旗宣讲15次,普法宣传12次、法律咨询50余次,收集群众诉求300余条,构筑起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二、多元化解纠纷暖民心 坚持多元解纷不动摇,突出调解平台建设和优化,采取“1233”工作模式,打造“知民忧、解民怨、暖民心”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立足辖区多民族聚居特点,设立“古丽调解室”,“三代”双语女法官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快速高效化解纠纷2165件,调解率达92%,被乌鲁木齐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建立前端解纷和多元化解两项纠纷化解机制,联合辖区16个社区定期开展“拉网式”纠纷排查,走访入户5000余次,前端排查化解纠纷300余件次;同时,与钢城司法所、妇联、工会、交警队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联合辖区20余个调委会和70余名人民调解员,构建起“1+N+N”调解平台,形成基层群众纠纷快速调解网络。以人民法庭为支点,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加大调解工作培训指导力度,坚持调解工作跟踪回访,切实增强基层联动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开展基层治理联合行动32次,调解培训39次,联合宣讲79次,解答各族群众法律咨询653人次,织密了服务治理的法治网络。 三、培植服务意识惠民生 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积极拓宽司法服务渠道,拓展建立多个司法服务驿站,回应发展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以“少年法庭”挂牌为契机,设立“保护妇女儿童驿站”,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落实案后回访,组织法治讲座,开展公众开放日,家事纠纷调处成功率91%。关注特殊群体诉求,设立“农民工讨薪驿站”,开通讨薪“绿色通道”,常态提供咨询和援助等服务,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合调处群体讨薪案件10余起,85%以上欠薪当场兑现。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企业服务咨询驿站”,推出“多向协同”和“指引保障”等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指导修订完善21类通用合同文本和5项法务管理制度,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把脉问诊”,参加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会,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八一钢铁公司诉讼案件从五年前的年均近百件下降至0件,减少损失3000余万元,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为应对疫情影响,设立“在线诉讼服务驿站”,发挥“互联网+”平台功能,加大推广和应用力度,引导群众在线办理诉讼业务,指导网上立案800余件次,在线查人找物、送达等500余次,网上庭审100余件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和在线庭审,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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