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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刚等人电子市场“软暴力”强迫交易系列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王维刚等人电子市场“软暴力”强迫交易系列案

中国法院网讯

基本案情:2019年,海淀法院集中审理了王维刚等60余名被告人强迫交易系列案。该系列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在中关村鼎好、E世界等电子市场区域内,采用低价吸引被害人到店后,通过“软暴力”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王维刚等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王维刚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王维刚等人租用电子市场内店铺,以手机销售业务为依托,在中关村电子市场内采用诱骗、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一方面强迫多名被害人违背真实意愿购买手机,直接侵害了在中关村电子市场内购物的不特定顾客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无视诚实守信的基本交易规则,严重扰乱中关村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给该市场的整体形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海淀法院对该系列案的依法惩治,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规范中关村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逐步恢复公众对中关村电子交易市场的信任。

房屋“黑中介”刘康等人敲诈勒索系列案

中国法院网讯

基本案情:刘康等21名被告人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间,通过小广告、微信、QQ等多种方式虚假宣传,以费用低、入住快、设施齐全等为宣传点,骗取不特定被害人签订合同收取租户租金、押金等费用后,以威胁、骚扰等方式强迫被害人缴纳额外费用;或者编造各种借口以高额违约金、断电断水等方式逼迫租户退租,并不予退还租户租金、押金等费用;或者制造合同“陷阱”,迫使租户主动违约,从而非法获取租户先行支付的保证金、押金等钱款,在十个月时间内敲诈勒索25名被害人,涉案金额30余万元。2018年12月,刘康等21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刘康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当前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人员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实施暴力或者“软暴力”方式逼迫租户退租或者有意制造“违约”陷阱,非法获利,严重侵害了租户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为净化房屋租赁市场环境,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朝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房屋中介人员到庭旁听案件审理,并充分依托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警惕租房“陷阱”,提升风险识别和抵御能力;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漏洞问题,还向有关管理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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